買屋簽約實戰守則-成屋簽約注意事項
狀況 | 風險 | 對策(處理原則) |
簽約屋主非本人,或屋主未滿20歲、受禁治產宣告 | 契約之法律效力受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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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非本人應有特別授權之書面與印鑑證明,而未滿20歲或為受禁治產宣告之屋主,應由法定代理人出面簽約 |
證件、產權資料不足 |
房屋有被查封、假扣押之虞,且無法得知房屋是否有設定二胎 | 簽約時應備齊所有權狀、身份證、印章、當天土地及建物謄本等 |
房屋已被高額設定貸款 |
賣方取得價款卻不願配合清償貸款或有被查封之風險 | 買方應向銀行查明賣方尚未償還的貸款額與應付利息總額,以調整應支付的尾款金額 |
尾款支付無保障 |
買方拖延付款或不願支付尾款 |
賣方在房子過戶給買方前,應即要求買方開立與尾款同額之商業本票置於代書處,於買方支付尾款時,始無息退還給買方 |
稅賦約定不明確 |
買賣雙方日後易有爭議 | 應於契約書中明訂雙方分擔稅賦方式(如增值稅、地價稅等) |
附贈品未約定 |
買賣雙方日後易有爭議 |
各種贈品如冷氣、沙發等裝潢或傢俱應一一點清,並名列於契約書中逐一檢查,以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|
瑕疵擔保未說明 |
責任分辨不清,買方藉此拖延付款 | 應以書面方式明列於契約書中 |
資料來源:永慶房仲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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