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住宅應出售? NO! 張金鶚:出租才能遏炒作
國外政府蓋的public housing(公共住宅)都是出租,沒有出售, 政府必須照顧人民住的權利,並讓土地未來的上漲利益歸於社會所有 ,才是公共住宅的真諦。機場捷運林口A7站合宜住宅應全部「出租」 的道理非常明顯。
出租住宅分為二種:1.一般出租住宅;2.弱勢出租住宅。前者是指 一般家庭的出租住宅,台灣的出租住宅只有1成,而在世界各大城市 ,如紐約、東京,出租住宅高達4成,北歐更高。
後者是為了照顧弱勢族群而蓋的租用住宅。弱勢又分為二類,一為 經濟上的弱勢,家庭收入偏低,經濟無法自立;二為社會上的弱勢, 例如,老年、單親家庭、愛滋病、殘障,不是完全沒有錢,但不受歡 迎,社會不願意把房子租給他們,例如,不願意租給老人,怕萬一死 在房子裡;不租給單親家庭,怕吵架多。
我國政府的住宅政策一直很混亂,政府蓋的國宅都賣斷,只有以前 有幾千戶賣不掉,改為出租,占0.6%,非常低。一來因為政府沒有 提供,二來因為出租制度沒有建立起來。
這次因為5都選舉,出現「社會住宅」運動,台北市長郝龍斌宣布 政府蓋的出租住宅要占全台北市房屋的5%,那是4、5萬戶,但是郝 市長也講不清楚到底要蓋多少戶。另外在住宅法草案中,中央政府也 說,未來會有「社會住宅」,但是至今也講不清楚政策。
台灣的空屋率非常高,10年前為10%,這幾年因為房價飆漲,投資 客買賣房子,預期會有高報酬的資本利得,又加上房屋稅和地價稅非 常低,持有土地和房子的成本很低,所以買房子不出租,寧願空在那 裡,空屋率快速上漲。估計全台的空屋率高達20%,台北市空屋率1 5%,若以台北市平均1戶700萬,房屋80萬戶,空屋15萬戶,銀行的 年息2%,估計台北市每年浪費168億元的利息,社會資源嚴重浪費, 全國所浪費的資源更可觀。
政府不能因為出租住宅的管理麻煩,管理成本高,就要賣斷;就好 像國有土地的管理困難,就要賣斷嗎?這邏輯不通。
而且A7合宜住宅如果賣斷,不是打壓台北市的房價,而是帶動炒作 房價。台北市的房價高,不是供給不夠的問題,因此不是由增加供給 可以解決,又A7合宜住宅第一期只蓋2,000戶,規模很小,民間蓋的 每一個推案都比這個量大,所以A7住宅即使都賣光也不能降低房價。
又真正的弱勢,根本買不起合宜住宅,只能賣給手中有一點錢,政 府變成是照顧相對有錢的人,未來他們又可以賺土地上漲的資本利得 ,此邏輯更不通。
A7合宜住宅賣斷,不論賣得好,或賣不好,政府已註定都會被罵。 因為賣得好,代表價格低,買到的人有利可圖,好像中了樂透彩,雖 然政府要鎖5年,但「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」,買到的人就有賺頭, 一定轉手就會賣掉,變成炒作的本錢,轉為投機,政府一定會被罵。 如果賣不好,代表價格太高,或者以前國宅品質不佳問題又重現,一 大堆國宅賣不掉,浪費社會資源,政府也會被罵。
而且林口一帶本來就有很多建案,台北市的房屋都壓抑不下來,再 賣個2,000戶,也不會有作用,不但不能解決問題,不能降低房價, 也不能照顧社會弱勢族群,反而製造更多問題。社會恐會認為政府助 漲房價,只在幫財團解套,所以奉勸政院趕快懸崖勒馬,早日回頭是 岸。
由此可見,A7合宜住宅應全部出租,優先照顧既是「經濟弱勢」且 是「社會弱勢」者;第二,看是這二個弱勢要照顧哪一個。
此外,透過出租國宅,政府可以早日建立出租住宅的管理制度。在 國外出租的房子和買的房子,品質差不多,台灣的出租房子的品質很 差,因為怕遇到不好的房客。這些都可以解決,例如,成立包租公司 ,有好的契約、公正的司法,讓民間房子願意提供出租,買不起房子 的人可以租房子,有好房子住,如此一來,社會資源就可以充分運用 。
文章來源:工商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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